《2025年商标(费用减免)条例》[P.U.(A) 315/2025]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根据该条例,2019年《商标条例》第一附表第2项第(5)栏所列的每一类商品或服务的商标申请官方费用将减少300令吉,具体如下:
a) 从950令吉降至650令吉(每类 — 属于预先核准清
1);
b) 从1,100令吉降至800令吉(每类 — 不属于预先核准清单)。
本次费用减免仅适用于商标申请的提交官方费用,不适用于其他程序费用,也不适用于系列商标所需的任何附加费用。
符合商标注册官(
“注册官”)发布的实务指引中规定的资格标准的个人、合伙企业、协会、法人团体或机构所提交的商标申请,方可享有该减免费用。
根据注册官第No. 1/2025号
2实务指引(“
第1/2025号指引”),申请人如欲符合减免费用的资格,其年营业额必须低于500,000令吉。为支持其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a) 申请人须按照第1/2025号实务指引第一附表所列格式提交费用减免申请表格;
b) 若申请人为个人、以个人名义经营的独资企业,或为合伙企业,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