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附属立法授权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权在宪报发布
11 July 2025
《2025年环境质量(将权力授权予政府部门、地方当局及公司)命令》[P.U.(A) 207/2025](简称“2025年授权命令”)已于2025年7月8日生效。
根据2025年授权命令,环境总监(简称“总监”)将《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EQA)及其附属法令下若干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权,授权予列于该命令附表中的政府部门、地方当局或公司。该命令的主要内容如下:
| 序号 |
政府部门、地方当局或公司 |
执法人员 |
涉及罪行 |
| 1. |
皇家马来西亚警察 |
《1967年警察法令》第2条所界定的警员 |
第27(2)条 – 向马来西亚水域排放油;
第29(2)条 – 向马来西亚水域排放废物;第29A(5)条 – 露天焚烧;
第34B(4)条 –未经环境总监事先书面批准,堆放、倾倒等方式处理列明废物 |
| 2. |
马来西亚武装部队 |
《1972年武装部队法令》第2条所界定的皇家马来西亚海军现役人员 |
第27(2)条 – 向马来西亚水域排放油;
第29(2)条 – 向马来西亚水域排放废物; |
| 3. |
马来西亚卫生部 |
州卫生局局长、公卫副局长、县卫生官、环境卫生官及助理环境卫生官 |
第29A(5)条 - 露天焚烧 |
| 4. |
马来西亚海事局 |
根据《1952年商船条例》《1960年沙巴商船条例》《1960年砂拉越商船条例》任命的港口官 |
第27(2)条 – 向马来西亚水域排放油;
第29(2)条 – 向马来西亚水域排放废物; |
| 5. |
马来西亚渔业局 |
根据《1985年渔业法令》第2条界定的渔业官员 |
第27(2)条 – 向马来西亚水域排放油;
第29(2)条 – 向马来西亚水域排放废物; |
| 6. |
马来西亚消防与拯救局 |
一级和二级高级消防总监、消防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一级、二级和三级消防官 |
第29A(5)条 - 露天焚烧;
《1999年环境质量(哈龙管理)条例》第4,5, 6, 7, 8, 9, 12, 13, 14, 15和 16条,
使用新的便携式哈龙灭火器、安装新的固定式哈龙灭火系统、排放哈龙、将回收的哈龙移出马来西亚 |
| 7. |
排水与灌溉局 |
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及工程师 |
第34A(8)条 – 因规定活动所引致的环境影响报告 |
| 8. |
沙巴森林局 |
根据《1968年森林条例》界定的森林官 |
第29A(5)条 - 露天焚烧; |
| 9. |
半岛马来西亚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 |
根据《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界定的官员 |
第34A(8)条 - 因规定活动所引致的环境影响报告 |
| 10. |
国家固体废物管理局 |
固体废物与公共清洁管理总监、副总监、局长、副局长、助理局长及根据《2007年固体废物与公共清洁管理法令》第5条任命的其他官员 |
第22(3)条 – 大气污染;
第25(3)条 – 内陆水体污染 |
| 11. |
纳闽公司 |
根据《2001年纳闽公司法令》任命的首席执行官及执法主管、总检查员、检查员、高级助理环境卫生官和助理环境卫生官 |
第29A(5)条 - 露天焚烧; |
| 12. |
固体废物与公共清洁管理公司 |
根据《2007年固体废物与公共清洁管理公司法令》任命的首席执行官及任何官员 |
第34B(4)条 - 未经环境总监事先书面批准,堆放、倾倒等方式处理列明废物 |
| 13. |
吉隆坡市政厅、市议会、县议会 |
各市议会、县议会的卫生官、环境官、执法官、助理公共卫生官、助理执法官、公共卫生助理、清洁主管、市政官、助理官员等;吉隆坡市政厅的各级主管及技术员;纳闽市议会的副秘书、市议会官员和助理执法人员 |
第29A(5)条 - 露天焚烧; |
同时,2025年授权命令废除了以下授权命令:
- 《1993年环境质量(授权海洋污染控制权力)命令》[P.U.(A) 276/1993];
- 《1994年环境质量(授权海洋污染控制权力)命令》[P.U.(A) 537/1994];
- 《2000年环境质量(授权权力)(露天焚烧调查)命令》[P.U.(A) 311/2000];
- 《2000年环境质量(授权权力)(哈龙管理)命令》[P.U.(A) 490/2000];
- 《2002年环境质量(授权权力)(布城公司)命令》[P.U.(A) 233/2002];
- 《2012年环境质量(授权权力)(侵蚀与沉积物控制调查)命令》[P.U.(A) 436/2012]。
评论:
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授权命令不仅仅是对已废止命令内容的整合。部分新机构,如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与国家公园局及国家固体废物管理局,现已获得针对《环境质量法令》部分条文的执法权。而另一些机构,如关税局,以前曾在1993年授权命令下拥有调查第27及第29条违法行为的权限,现在则未包含在2025年命令附表中。相应的调查权限已被授权予皇家马来西亚警察、马来西亚武装部队、马来西亚海事局和渔业局。
2025年授权命令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整合与列明,为公众和相关单位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参考,明确了哪些政府部门与地方当局已被授权行使执法权力。
作者为思纪龄ESG事务小组
To’ Puan Janet Looi (合伙人
) and Tham Zhi Jun (律师
).
由
郑芳君合伙人
律师 翻译。
本通告仅包含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法律建议,也不应作为依赖依据。如需更多信息,敬请联系skrine@skrine.com。
This article/alert contains general information only. It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nor an expression of legal opinion and should not be relied upon as such.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kindly contact skrine@skr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