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与贪污罪行相关的企业刑事责任
16 December 2020
马来西亚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反贪法令”)新制定的第17A条文阐明了多项与商业机构管理相关的企业刑事责任与参与人士的个人法律责任。
第17A(1)条文阐明了若一家商业机构之关联人士为了获得或保留企业的业务或为了营商利益而给予,同意给予,承诺或提供任何一方报酬或贿赂,该商业机构将在反贪法令下构成犯罪。
第17A条文下的“商业机构”包括了任何于马来西亚进行商业活动的公司或合伙(包括有限合伙),无论该商业机构是否于马来西亚或于其它国家注册。而“关联人士”则包括了任何董事,合伙人,员工或任何替商业机构执行服务的人士。
根据第17A之(3)条文,当一个商业机构被法院于17A条文下定罪时,其董事,控权人,执行人员,合伙人或管理层人员将被认定/推定构成为相同罪行,除非其董事,控权人,执行人员,合伙人,或管理层人员成功证明这项罪行是在他/她不知情或不被其同意或纵容的情况之下而犯下的,并且他/她已经进行了尽职调查(视乎其工作性质而定)以避免该项罪行的发生。
对于企业刑事责任的制裁
当一个商业机构被法院于第17A条文下定罪时,该商业机构可被判处严重的刑责。该刑责包括了:不少过其贿赂数额十倍或一百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或者不超过20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企业免责辩护 – “适当程序”
该商业机构于反贪法令下唯一可依赖的法定免责辩护是:其商业机构已经拥有足够与适当的程序以避免与该机构相关的人士犯下贪污罪行。这免责辩护与英国的贿赂法相似。英国的贿赂法阐明了英国的商业机构可以通过证明其机构已经拥有适当避免贿赂的程序,以针对其避免贿赂失败的刑事责任提出免责辩护。
马来西亚首相署与2018年12月4日针对反贪法令第17A之(5)条文发出了名为“适当程序准则”的指南。该准则建立于可被商业机构于制定反贪污政策及程序时参考的五项原理。该五项原理如下:
- 最高管理层的义务
- 风险评估
- 制定及落实管制措施
- 系统化检视,监察及执行
- 培训与信息传达
最高管理层的义务
该准则强调最高管理层的主要义务为确保该商业机构:
- 实践最高的职业操守;
- 完全符合反贪污法律以及监管要求;和
- 有效的管理商业机构的主要贪污风险。
任何反贪污政策的有效程度将需要其最高管理层的买入与付出。
风险评估
一个商业机构对反贪污政策的基础必须是贪污的风险评估。这将帮助该商业机构理解与鉴定其存在的贪污风险,该风险的范围,并从而鉴定为了降低并消除这些风险所需要被执行的程序,系统以及管制措施。
这评估程序必须依照该商业机构的业务与文化,包括其规模,地点,商业性质和组织结构而定制。
制定及落实管制措施
合理于应对贪污风险的管制措施必须视乎该商业机构的性质,规模与复杂性而被定制及落实。
该准则鉴定了两项必须被包括的事项:各造的相关尽职调查和确保不被报复的机密汇报通道。
反贪法令第17A条文的运作拥有非常深远的影响,该法令覆盖了任何替商业机构执行服务的人士。这意味着一个商业机构将可能会因为其代理人甚至供应商的贪污行为而被定罪。
因此,任何商业机构与任何商业伙伴在建立商业关系之前必须对该潜在商业伙伴,合伙人和/或代理人进行尽职调查。该尽职调查包括了调查,分析与考查该合作伙伴的公司以确保该公司的运作符合该商业机构的期望与标准。
该项准则也建议该商业机构的反贪污政策与程序必须着重处理风险评估所坚定的高风险区域,包括:礼品的馈赠与接受,资金动向,贿赂,舞弊及影响力兜售。这些政策与程序除了必须非常明确与精准,该政策也必须有效的阻止任何机构里的贪污行为。
- 任何商业机构必须持有的最低限度为:
- 反贿赂及反贪污政策与声明;
- 商业守则及职业操守;
- 尽职调查的标准作业程序;
- 以合同文件书面确认所有工程;
- 告密/举报政策;
- 书面记录的权力限制;和
- 网络及通讯政策。
系统化检视,检查与执行
商业机构对于防范贿赂及贪污的责任并不会止于政策及程序的实施。对于相关人士持续性的政策性检视及监控是其中一项降低风险的关键。
谨慎起见,该检视可以扩展并覆盖内部的会计,记录及内部审计,甚至包括训练及课程以确保并提高其有效程度。
一个商业机构必须透过其领导层人员严格地坚持该项政策及程序。这包括了对于任何被视为次要的触犯甚或商业文化的行为采取纪律处分。
培训与讯息传达
商业机构必须进行培训并且将其反贪污的政策及宪章通过适当的管道传达于该商业机构的内部与外部,以确保大众明确理解该商业机构对于反贪污政策的立场。该讯息必须包括政策,培训,举报政策以及任何触犯的后果。各商业机构必须视乎其本身的商业构造与文化制定最适合的传达模式,包括其传达格式,媒介以及使用的语言。
结论
我们鼓励各商业机构参考并执行以上一切所述的政策。任何进一步对于制定反贪污政策的指导可以于 ISO 37001 处获取。ISO 37001 是一个被国际标准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于2016年10月所发布的反贪污管理系统标准。该标准是为了帮助建立,落实,保持并进步反贪污合规计划而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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