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建筑业发展局(CIDB Malaysia)推出新建筑工程合同标准格式(2022版)

配合第22届国际建筑周,马来西亚建筑业发展局(“CIDB Malaysia”)于2023年11月16日推出他们新的建筑工程合同标准格式(2022版)(“CIDB SFC 2022”)1。CIDB SFC 2022是对CIDB Malaysia 于2000年发布的第一份建筑工程合同标准格式期待已久的修订和更新。
 
CIDB SFC 2022代表CIDB Malaysia的举措,为解决建筑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提供提供诉讼和仲裁以外的选择. 这是基于行业参与者对于由于成本增加和合同问题频发而在实施项目中面临的挑战的反馈。
 
在下文中,我们将概述CIDB SFC 2022的主要特点。
 
合作承包结构
 
CIDB SFC 2022基于合作承包模型,即合同结构旨在促进各方之间的合作,以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这在协议的第3条陈述中明确说明,该陈述规定:
 
“The Employer and the Contractor recognise that effective collaboration and communication are essential to the successful execution and completion of the Works and are committed to establish a collaborative and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to achieve the same.”
 
(“雇主和承包商认识到,有效的协作和沟通对于工程的成功执行和完成至关重要,并致力于建立协作和合作关系以实现相同的目标。”)
 
CIDB SFC 2022还引入了旨在实施该模型的机制,下文将更详细地讨论这些机制。
 
CIDB SFC 2022在采用合作承包模型,从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ICE)发布的新工程合同(“NEC”)标准表单中汲取灵感。NEC标准表单于1993年首次推出,是旨在确保各方在管理项目问题和风险方面合作的建筑和土木工程合同—与通常具有对抗性质的传统建筑合同有所不同。NEC标准表单的开发基于这样的信念,即由所有各方共同管理项目将促使公平交易和更好的绩效,从而为项目的实施和交付创造有利的环境。NEC标准表单在国际上取得了成功,通常用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在英国和香港。
 
引入预警系统
 
CIDB SFC 2022的第24条规定了实施预警系统(“EWS”)。在EWS下,作为合同管理员的监理官负责编制和管理一份早期警告登记簿,用以记录以下可能发生的任何事项:
 
  • 增加合同金额或承包商的总成本;
  • 延迟工程完成时间;
  • 延迟工程计划中规定的关键日期或里程碑的达成;
  • 影响合同或工程的执行。
 
如果承包商或监理官意识到任何此类事项,他们可以(但不是必须)向对方提供预警,随后将其记录在早期警告登记簿中。
 
除了早期警告登记簿外,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商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间隔以及监理官通知的其他时间参加早期警告会议。如果特定会议需要承包商的分包商或项目中其他涉及人员的参与,监理官或承包商可以指示这些人员参加。在此类会议上,与会者有义务合作,就处理早期警告登记簿中列出的事项提出和考虑建议,决定采取的措施,以及是否可以从早期警告登记簿中删除事项。
 
EWS是各方在明显出现潜在影响工程成本、完成工程时间或工程本身的问题时及早识别这些问题的机制。它旨在成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旨在帮助各方以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及其可能的后果。尽管市场上存在使用类似机制的合同,例如在一些马来西亚合同中使用风险登记表或在FIDIC合同套件中提供早期警告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合同对于不遵守其规定的后果是沉默的。
 
与前述相反,如果承包商未发出早期警告,CIDB SFC 2022规定了相应的后果。第32.3(g)条规定,如果承包商未发出对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本可以发出的早期警告,那么将假定事件将被视为承包商已发出了这样的早期警告。这意味着将假定承包商已对事件做出了胜任和迅速的反应,这可能影响承包商所产生的成本的评估。
 
补偿事件取代变更和工期延长条款
 
建筑合同通常包含有关变更和工期延长的条款。这些问题通常是建筑工程中各方之间争议的问题之一。CIDB SFC 2022已经用有关补偿事件的新条款取代了上一版中的变更和工期延长条款 - 这个概念是由NEC标准表单首创的。
 
合同下的补偿事件的界定在第31条中明确列出,这包括有关变更的指示、雇主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工地的失误,以及雇主的任何违约。基本上,这些都是可能延迟承包商工程进度和/或导致承包商额外费用的事件。这反过来将导致承包商有权要求工期延长和/或调整合同金额。
 
引入补偿事件的想法是为了使合同管理变得更加简单,因为承包商对额外时间和/或费用的索赔将一并管理,而不是分开管理。为此,第32条下的补偿事件评估程序非常具体,并将该程序分解为各个阶段:
 
  • 由监理官或承包商通知,具体取决于涉及的补偿事件;
  • 承包商提交报价以供考虑;
  • 如何评估补偿事件;
  • 监理官应如何评估补偿事件;
  • 监理官的指示;和
  • 补偿事件的实施。
 
与CIDB SFC 2022的协作性质一致,补偿事件的通知责任不仅仅由承包商承担。如果监理官未能遵守对补偿事件评估程序的要求,例如如果监理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评估补偿事件并在承包商通知后的七天内未能纠正此类失败,则将被视为监理官已接受承包商选择的报价。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确保监理官和雇主不仅仅是承包商,而且要求严格遵守。
 
完善争端解决机制
 
CIDB SFC 2022中的争议解决机制有许多变化。首先,在第47条下引入了争议解决委员会(“DRB”),这是FIDIC标准表单的创新和关键方面。如果一方不同意监理官对争议的决定,那么该方可以将争议提交给DRB。DRB可以是由各方提名的一个人或三人小组,负责在建筑工程进行过程中决定争议。各方要分担DRB成员薪酬的费用。
 
DRB的决定旨在是最终和有约束力的,除非任一方要求将决定提交给具有管辖权的仲裁庭。该仲裁庭将是仲裁或提交法院管辖权,由各方选择。
 
各方可选择的另一种方式是,在任何争议发生时,各方可以将争议提交给调解。这种调解应根据当时有效的CIDB Malaysia调解规则进行,并且指定的调解员应是CIDB Malaysia认可的调解员。如果在调解期间各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任何一方都可以将争议提交给上述具有管辖权的仲裁庭。
 
CIDB SFC 2022下的争议解决机制的结构旨在为各方提供争议解决方法的选择。它还旨在鼓励各方首先尝试争议解决方法,如DRB或调解,然后再采用仲裁或法院诉讼的常规途径。
 
动马来西亚建筑业合同变革
 
从概念和结构上看,CIDB SFC 2022与本地标准表单,例如马来西亚建筑师协会(PAM)和公共工程部(PWD)表单,明显不同。共识是合作性承包的概念对马来西亚市场来说是比较新颖的。因此,对于行业参与者来说,摆脱熟悉的东西可能是具有挑战性的。
 
然而,当NEC首次推出时,无疑也可以说类似的话,而它后来已经证明了合作性承包的好处。希望CIDB SFC 2022将推动马来西亚建筑业朝着更具合作性、高效和成功的项目实施方向发展。
 
 
这篇文章是由本所建筑和工程团队的Rachel Chiah(Senior Associate) 所撰写。Rachel是建筑工程标准合同(2022版)的技术委员会成员,该委员会为CIDB Malaysia提供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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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IDB建筑工程标准合同表格(2022年版)可在此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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